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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手!这家机构,暂停业务半年

来源于:本站

发布日期:2026-04-03 18:10:06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存在以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将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评估服务”等问题。财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责令停业六个月,并罚没业务收入。

未实质承办业务却署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5年对该公司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A-269号资产评估报告存在多项问题。计算现金流量时,应扣未扣新能源充换电经营权对应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6.07亿元,该错误导致评估结论严重高估。未区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所获得的收益。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新能源充换电建设项目产生的预期收益,全部归为无形资产获得的收益。

其次,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字(2024)第D-1084号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一些问题。该报告的评估目的是资产减值测试,正确的价值类型应为“可回收金额”。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用与评估目的不符的“市场价值”作为价值类型,且在评估结果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未根据相关准则规定采取另外一种方法进一步计算,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资产减值测试评估应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计算资产可回收金额,但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资产可回收金额,不符合资产减值测试评估的相关规定。

未来资本性支出计算错误导致差异金额4947.90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成低估),差异率12.16%。

再次,该公司以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度,该公司以李某等3名资产评估师的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共涉及37份评估报告,收费合计157.22万元。

最后,该公司将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该公司将6个资产评估项目分别委托给2家无评估资质的企业(涉及3个项目,该公司收费65万元,支付委托费52万元)和1户个体工商户(涉及3个项目,该公司收费75万元,支付委托费75万元)进行“全面评估服务”。

财政部表示,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证据予以证实。

被暂停业务半年

依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财政部认定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重大遗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财政部认定该公司以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37份资产评估报告,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部认定该公司将6个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2家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1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评估服务”,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责令停业六个月、没收第A-269号报告项目违法所得14.67万元并处罚款44万元、没收以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37份资产评估报告(包含第D-1084号报告)违法所得157.22万元并处罚款471.66万元、没收案涉6个委托给无评估资质企业和个体户的资产评估项目违法所得140万元并处罚款4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排版:汪云鹏

校对: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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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手!这家机构,暂停业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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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存在以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将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评估服务”等问题。财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责令停业六个月,并罚没业务收入。

未实质承办业务却署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5年对该公司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A-269号资产评估报告存在多项问题。计算现金流量时,应扣未扣新能源充换电经营权对应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6.07亿元,该错误导致评估结论严重高估。未区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所获得的收益。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新能源充换电建设项目产生的预期收益,全部归为无形资产获得的收益。

其次,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字(2024)第D-1084号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一些问题。该报告的评估目的是资产减值测试,正确的价值类型应为“可回收金额”。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用与评估目的不符的“市场价值”作为价值类型,且在评估结果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未根据相关准则规定采取另外一种方法进一步计算,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资产减值测试评估应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计算资产可回收金额,但该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资产可回收金额,不符合资产减值测试评估的相关规定。

未来资本性支出计算错误导致差异金额4947.90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成低估),差异率12.16%。

再次,该公司以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度,该公司以李某等3名资产评估师的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共涉及37份评估报告,收费合计157.22万元。

最后,该公司将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该公司将6个资产评估项目分别委托给2家无评估资质的企业(涉及3个项目,该公司收费65万元,支付委托费52万元)和1户个体工商户(涉及3个项目,该公司收费75万元,支付委托费75万元)进行“全面评估服务”。

财政部表示,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证据予以证实。

被暂停业务半年

依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财政部认定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重大遗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财政部认定该公司以未实质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37份资产评估报告,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部认定该公司将6个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2家无评估资质的企业和1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评估服务”,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责令停业六个月、没收第A-269号报告项目违法所得14.67万元并处罚款44万元、没收以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实质承办业务的37份资产评估报告(包含第D-1084号报告)违法所得157.22万元并处罚款471.66万元、没收案涉6个委托给无评估资质企业和个体户的资产评估项目违法所得140万元并处罚款4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排版:汪云鹏

校对:盘达